近日,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文件,我院胡联教授和董晓波副研究员被聘为安徽省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
省级辅导员职责主要是宣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辅导培训和咨询服务;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规范化建设,帮助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现代化管理工具,提高经营效能;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有机、绿色认证,开展品牌化经营;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生产经营数据形成融资增信,提升贷款可得率;组织推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产品(服务)展示展销宣传活动,拓展网上销售渠道;总结宣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撰稿:刘士栋;审核:胡联)